习近平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人类在同自然的互动中生产、生活、发展,中华文明强调要把天地人统一起来,按照大自然规律活动,取之有时,用之有度,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作为发展的内在要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不仅是对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也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社会共生共融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现代化,绿色低碳发展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向,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不仅是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也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根本任务,我们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为指引,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习近平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旨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和拓展,也是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