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回微信算加班吗?法院这样判
某法院对一起因工作引发的纠纷作出了裁决,认为员工在放假期间回复工作消息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延伸,因此应当视为加班。
据了解,小张是一名公司职员,平时工作比较繁忙,经常需要加班,最近公司放了一个长假,小张也跟着放假了,但是放假期间,他的手机一直保持开机状态,以便随时回复公司领导和工作伙伴的微信消息,小张的行为却引起了同事的不满,他们认为小张在放假期间不应该回复工作消息,否则就是加班行为。
对此,法院认为,小张在放假期间回复工作消息的行为实际上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延伸,虽然放假期间不属于工作时间,但是小张的行为仍然属于工作范畴,因此应当视为加班,法院还指出,公司应该给予小张相应的加班费或者调休时间,以补偿他的额外付出。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工作和休息之间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在放假期间,我们应该充分休息,保持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我们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回复工作消息,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个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劳动法保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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